高雄市立大義國民中學傑出校友遴選要點
111年10月24日校務會議通過
一、為表揚本校傑出校友對社會或母校之傑出貢獻,期能啟迪後進,見賢思齊,特訂定本要點。
二、凡本校校友於下列各領域有傑出貢獻,均得被推薦為傑出校友遴選。分類如下:
(一)學術研究類:從事學術研究,在其專業領域表現傑出,有卓越貢獻者。
(二)工商企業類:自行創業或經營企業有顯著成就者。
(三)藝文體育類:在文化、藝術或體育領域有特殊表現或重大貢獻者。
(四)社會服務類:投入公益活動為社會肯定者或擔任公職有卓越貢獻者。
(五)其他綜合類:對社會或母校有重大貢獻,但非屬以上四類者。
三、傑出校友得以下列方式推薦:
(一)本校師長推薦。
(二)畢業校友推薦。
(三)社區人士推薦。
(四)服務單位推薦。
(五)自我推薦。
四、遴選方式:
(一)由本校組成「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共9人審查,委員由校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以及本校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校友代表及社區人士代表各1人組成。
(二)委員會於受理推薦名單後,於11月底前召開會議,由全體委員討論後決議該年度本校傑出校友當選名單。
五、每年辦理1次遴選,獲選表揚名額至多5名為原則。
六、辦理時程:
(一)每年11月下旬為當年度受理推薦期限,請填寫推薦表1份,郵寄或送至本校輔導室(高雄市翠華路687號,聯絡電話:07-5820191轉41 林主任)。
(二)每年12月上旬公布經本校「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決議之當選名單。
(三)可視當學年度行事曆之校慶時間規劃彈性調整傑出校友遴選辦理時程。
七、表揚方式:
(一)於每年校慶(依當學年度行事曆規劃)活動,頒發獎章公開表揚。
(二)獲選傑出校友之具體事蹟將刊登本校刊物及學校網頁,以彰顯其成就。
八、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要點及表格請下載附件,請各位社會賢達,舉薦大義國中傑出校友,感謝大家。